督查+第三方评估,前者是政府自我查找问题、自我加码,后者是借用“第三只眼睛”冷静分析、客观评价。两者皆按问题导向,互为印证。此次又将大督查和评估结果安排在同一天常务会上汇报,可谓大有深意。
对此,常务会新闻通稿表述得非常清楚:“督查是政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策执行力的重要举措”,而“开展第三方评估对提高公共政策绩效具有把脉会诊和促进完善的积极作用,是督查工作的重要补充”。
从逻辑上看,督查是“自上而下”,督的是政策是否“一竿子插到底”,即各地区各部门对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任务等落实情况怎样,成效如何,事中事后监管是否仍有不到位之处。而第三方评估引进的是“非关联方”,主要以市场主体感受和诉求为导向,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甚至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重点评估中央政策在市场主体层面的知晓度和受益度。
概括起来,可以说督查重在督“执行力”,而第三方评估重在评“获得感”。获得感是检验执行力最真实有效的标尺,所有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正是为了使企业和百姓最终受益吗?执行力则是产生获得感最坚实有力的保障,再好的政策一旦悬空,社会层面的效果就很容易变负,所谓“千条万条,不落实等于白条”。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事实上,更有效地发挥国务院大督查作用,同时引入对公共政策绩效的第三方评估,是本届政府的创新举措。第三方评估以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感受和诉求为导向,这既是服务性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构成打造服务性政府的实际抓手。
政府自身督查和引入第三方评估,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正所谓:1+1>2。(陈翰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