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一起调研网微信
楼主 | 收藏 | 举报 2018-03-28 14:07   浏览:900   回复: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要求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第三方评估制度,未通过运营前安全评估的,不得投入运营。

  随着近年来运营里程迅速增加、线网规模不断扩大,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压力日趋加大。为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意见要求,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立法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制修订城市轨道交通法规规章。

  同时,要做好做好相关环节衔接。意见提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的交接管理,完善交接内容和程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展运营前安全评估,未通过运营前安全评估的,不得投入运营。

  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对运营全过程、全区域、各管理层级实施安全监控。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第三方评估制度。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为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专业或者专业方向,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建立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不良记录名单制度,规范行业内人才流动。


打赏

 
分享按钮